|  | 
 
| *员工因公借款,备用金借款起点为1,000元,按以下条件申领备用金: (1)员工收款:备用金借款5,000元以下;
 (2)主管收款:备用金借款5,000元-10,000元;
 (3)经理收款:备用金借款10,000元-20,000元;
 (4)总监级别或以上收款:备用金借款20,000元以上。
 *因公出差借款,应先申请“出差审批”。
 *借款应在一个月内冲账,如借款期限超过一个月,一个月内未办理冲账或还款手续,原则上不得进行二次借款。
 *如借款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或经提醒后未处理,则自动默认在工资中扣除。
 
 
 | 
 |